父母为儿子买的婚房,是否算婚前财产?

问题:4年前,我儿子结婚。婚前,我为儿子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儿子与儿媳因为性情不合打算离婚。请问,房产应当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外,应当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由此可见,作为父母在儿子结婚前为其购买的商品房,如果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是赠与儿子夫妇双方的,应属您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儿媳无权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