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济日报》:2017年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出炉

(记者周亚彬)日前,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2017年我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出炉,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两个大项目统计中,石家庄略超平均数。

廊坊市以77298元领跑全省平均工资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036元,与2016年的55334元相比,增加了7702元,增长13.9%。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5266元,比上年增加8279元,增长14.5%。扣除物价因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11.8%。

其中,5个市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它们分别是廊坊77298元、秦皇岛67361元、石家庄(含辛集市)66512元、唐山64627元、沧州64026元。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排在第6位到第11位的分别是保定(含定州市)61159元、张家口59142元、邢台57440元、承德56945元、衡水56599元、邯郸56226元。其中,石家庄(不含辛集市)67180元,保定市(不含定州)61545元。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8136元

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8136元,与2016年的36507元相比,增加了1629元,增长4.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6%。

分设区市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4个市,分别是廊坊47531元、唐山41234元、石家庄(不含辛集市)38756元、秦皇岛市38692元,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7个市分别是沧州市37218元、承德市36795元、保定市(不含定州市)36717元、衡水市36212元、邯郸市35274元、邢台市34755元和张家口市33536元。

7个行业高于全省平均工资

从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459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4倍;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431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4倍;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194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0倍。

另一方面,从薪资薄弱行业来看,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中,农、林、牧、渔业2332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37.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681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58.4%;住宿和餐饮业3846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1.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是3.6∶1,比2016年的5∶1差距有所缩小。

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

2017年全部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798元,与2016年的46633元相比,增加了3165元,增长6.8%。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95353元,专业技术人员60812元,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47413元,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40259元,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44592元。

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1.91倍;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最低,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80.8%。岗位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之比为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