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小区商品住宅已可办理房本数月,但是回迁房一直没有消息,请问具体事项进展如何,什么时间可以办理房本?谢谢!
回复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您提到的万向城回迁楼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下一步,需将房屋所有权由开发单位转移至业主名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法规,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属于依申请登记,既可由开发单位申请办理,也可由业主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发票;
4.契税缴纳凭证;
5.商品房首次登记(初始登记)不动产权利证明;
6.按揭贷款合同(属购房贷款的);
7.房屋平面图;
8.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