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产权人同意,在他人土地上私搭乱建,是否构成侵权?

市民王先生:1996年,安次区人民政府为我家的宅基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现本村村民赵某未经允许,在我家宅基地范围内私搭乱建地上物。请问,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王先生的宅基地使用权经人民政府确权登记后受到法律保护,赵某在王先生具有使用权的集体土地范围内私搭乱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王先生的集体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