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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稽核

2018年02月09日 浏览量: 次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稽核

办事依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提交材料:

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办部门: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失业保险稽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