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廊坊
本市动态 部门动态 区县动态 社会民生 媒体关注 视频新闻
政务公开
市委工作 政府会议 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 项目建设 公告公示
在线服务
政务服务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主题服务 三农服务 热点问答
互动交流
市长专线 办结反馈 在线访谈 草案征集 数字城管 征集调查
走进廊坊
城市综述 自然地理 行政区划 历史沿革 城市名片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廊坊市图书馆办证方法

2018年04月02日 浏览量: 次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市文广新局

※  普通读者证
  1、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同版一寸照片,缴纳100元押金,可办理普通读者证。
  2、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可外借2册成人普通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离退休同志可凭离退休证到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如外借图书,需办理普通读者证。
  5、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6、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不足整元时,按整元缴纳,余款退证时退还。
  7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书刊并缴清所欠费用,挂失10天后,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方可补办新证。
  8 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


※  盲人读者证
  1 盲人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同版照片,缴纳100元押金,可办理盲人读者证。
  2 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家属可代本人借还书),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 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可外借2册成人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 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5 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
  6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书刊并缴清所欠费用,挂失10天后,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方可补办新证。 
  7、 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


※  普通儿童读者证
  1 14周岁以下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张同版照片,缴纳50元押金,可办理普通儿童读者证。
  2 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 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幼儿阅览厅限身高),可外借2册儿童阅览厅内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 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5 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
  6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图书并缴清所欠费用,方可补办新证。

  7、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可办理退证手续,家长代办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本规定自201311日起正式执行。

减免服务收费项目一览表

 

 

   

调整前收费标准(前)

第二次调整后收费标准(2007.9.202008.2.29

第三次调整后

收费标准(2008.3.12012.12.31)

第四次调整后

收费标准(2013.1.1)

办证工本费

6/

取消

取消

取消

借书费

0.20/天(册)

0.10/天(册)

取消

取消

阅览费

10/

取消

取消

取消

图书超期费

0.20/天(册)

0.20/天(册)

0.20/天(册)

取消

资料查询费

1/小时

1/小时

取消

取消

光盘资料查询费

1/开机

2/开库

1/开机

2/开库

取消

取消

馆内上网阅览

2/小时

1/小时

1/小时

取消

远程电子读书卡

30/720小时

30/720小时

20/720小时

20/720小时

资料复印费

1/A3
0.6/A4

0.3/B5

1/A3

0.6/A4

0.3/B5

0.5/A3

0.3/A4

0.2/B5

0.5/A3

0.3/A4

0.2/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