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廊坊市图书馆办证方法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 市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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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读者证
1、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同版一寸照片,缴纳100元押金,可办理普通读者证。
2、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可外借2册成人普通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离退休同志可凭离退休证到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如外借图书,需办理普通读者证。
5、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6、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不足整元时,按整元缴纳,余款退证时退还。
7、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书刊并缴清所欠费用,挂失10天后,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方可补办新证。
8、 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
※ 盲人读者证
1、 盲人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同版照片,缴纳100元押金,可办理盲人读者证。
2、 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家属可代本人借还书),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 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可外借2册成人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 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5、 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
6、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书刊并缴清所欠费用,挂失10天后,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方可补办新证。
7、 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退证手续。
※ 普通儿童读者证
1、 14周岁以下读者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张同版照片,缴纳50元押金,可办理普通儿童读者证。
2、 本证仅限办证人使用,有效期5年,到期后持原证可办延期。
3、 持本证可在馆内各对外窗口免费阅览(幼儿阅览厅限身高),可外借2册儿童阅览厅内图书或合订本期刊,借期60天,超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必须还回图书后方能再次借阅。
4、 丢失、损坏或查阅电子图书按本馆有关收费规定执行。
5、 使用本证产生费用时,需在总服务台缴纳相应的款额。
6、 本证遗失需还回所借图书并缴清所欠费用,方可补办新证。7、读者证不再使用时,本人持有效证件可办理退证手续,家长代办需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减免服务收费项目一览表
项 目
调整前收费标准(前)
第二次调整后收费标准(2007.9.20至2008.2.29)
第三次调整后
收费标准(2008.3.1至2012.12.31)
第四次调整后
收费标准(2013.1.1后)
办证工本费
6元/个
取消
取消
取消
借书费
0.20元/天(册)
0.10元/天(册)
取消
取消
阅览费
10元/年
取消
取消
取消
图书超期费
0.20元/天(册)
0.20元/天(册)
0.20元/天(册)
取消
资料查询费
1元/小时
1元/小时
取消
取消
光盘资料查询费
1元/开机
2元/开库
1元/开机
2元/开库
取消
取消
馆内上网阅览
2元/小时
1元/小时
1元/小时
取消
远程电子读书卡
30元/720小时
30元/720小时
20元/720小时
20元/720小时
资料复印费
1元/A3纸
0.6元/A4纸0.3元/B5纸
1元/A3纸
0.6元/A4纸
0.3元/B5纸
0.5元/A3纸
0.3元/A4纸
0.2元/B5纸
0.5元/A3纸
0.3元/A4纸
0.2元/B5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