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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回顾

市地税局: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手机办税等有关问题

2016年03月02日 浏览量: 次 来源: 作者: 字体:  

 
时间:
2月2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

单位:市地税局

嘉宾:征收管理科 苑志强;纳税服务科 董振媛;税收政策科 丁万东。

主题: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

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市民张先生:请问,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何时开始实施?登记流程是什么?

征收管理科 苑志强:“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企业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这个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原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种证件的法律地位和作用。

全国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新设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审核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主要是哪些纳税人受益?

市民谷先生:我经营一家小企业,请问,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税收政策科 丁万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新优惠政策,是将原来减半征税标准由20万元以下纳税人扩大到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主要惠及年度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

为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管理程序,2014年11月以来,税务总局先后修改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季度、月份预缴申报表。修改后的纳税申报表,设计了小微企业各项判定条件的指标,在征管操作方面具备了简化备案的技术条件。

为此,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到税务机关专门办理任何手续,可以采取自行申报方法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我市能用手机办税吗?

市民王女士:请问,现在我市能用手机办理税收业务吗?

纳税服务科 董振媛:可以。去年市地税局推出了“e税通”手机办税服务系统,实现手机部分业务办理、业务查询、风险提醒、征纳互动、政策查询、办税援助等六大类30余项服务功能。持有安卓2.2系统以上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的纳税人,只要登录河北地税外网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或到办税服务厅扫描相应二维码,下载“e税通”应用软件,安装到手机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