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
廊坊市“城市质量精神”有奖征集公告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2016年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丰富我市质量精神内涵,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廊坊市“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口号)。
一、内容要求
(一)立足质量,服务民生,彰显廊坊城市特色,突出城市质量发展理念。
(二)立意高远、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限12字以内(附200字以内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稿件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廊坊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投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三、奖励: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2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1000元;优秀奖10名,奖励200元。
四、投稿方式
(一)可邮寄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
(二)请注明“廊坊‘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口号征集活动”字样以及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均不退还。
(三)通讯地址:廊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科(邮编:065000);电子邮箱:zhiliangqiangshi@163.com;联系电话:0316-5178859;联系人:徐涛、樊向旭。
五、廊坊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拥有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廊坊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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