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
安次区全面启动健康扶贫工程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 廊坊日报 |
---|
(记者 张欢 通讯员 赵洪村)今年开始,安次区全面启动健康扶贫工程,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帮助辖区城乡贫困人口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城乡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确定安次区医院为“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三类人群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
辖区贫困患者携带贫困证明或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户证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院手续,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医疗机构与贫困患者签订《安次区贫困患者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贫困患者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接受治疗。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对救助对象提供“一免三减”服务(即免收挂号费、减收治疗费5%、减收检查费10%、减收住院床位费50%)。在辖区乡镇卫生院就诊,减免门诊检查治疗费20%。
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失独家庭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以上五类人群实行签约服务管理,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对慢病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诊疗服务。
为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体检建档,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和存档管理。
农村贫困人口患7种大病集中救治
对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及孤儿,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7种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在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相应费用,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起付线降低50%,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0%,非转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大病保险取消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提高到每人每年50万元。恶性肿瘤、白血病、终末期肾病等重大慢性病封顶线为每年15万元,报销比例为90%。
对因患7种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在规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合规费用,经基本医保按政策报销后,医疗救助资金按照《廊坊市安次区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