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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为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好地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1-2月份,全市环保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0118人次,执法车辆3340余台次,检查各类企业4220家次,处罚47件,处罚到位金额279余万元。移送案件12起,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2人。
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日常检查和晨查、夜查相结合,确保完成日常环境监管任务。春节期间,全市环保执法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坚守在工作岗位。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执法人员通过不断进行日常检查及夜查,增加对企业的监管频次,制定并实施供热企业环境监管方案,确保取暖期空气质量,保障春节期间全市人民良好的生活环境。重点对工业企业、餐饮服务业和面源污染问题加大了环境监管力度。同时,以高架源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全面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对于高架源和企业排放大户,加大不定期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开展晨查、夜查1360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150余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90余个,目前已全部责令整改完成。
突出重点,积极推行联合执法。秋冬防攻坚战以来,我市环境执法机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强化执法行动:配合污防科进行危险化学品、危废的综合排查治理行动;参与市大气办组织涉VOCs排放企业的治理行动;会同市商务局督导各县(市、区)继续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与公安、建设、综合执法、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45余次,抓获环境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次,公安部门立案查处2案;会同工商局对劣质散煤进行强化督查,严格监管燃煤使用企业;会同工信局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和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3752人次,检查企业1495家,发现问题541家,取缔关停企业596家,停产限产企业191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起,通过上述系列联合执法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2017年度,将全市5419家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按照随机原则制定抽查计划。2017年我市共对2760家排污单位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进行了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按程序报告并作出处理。
注重科技执法,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效能。配合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开展2017年污染源(废水)远程执法抽查集中行动,先后8次,共抽查污水处理厂28家次;从11月1日开始,我执法支队将对全市18家污水处理厂进行远程抽样,每月4家;按照省环保厅要求,督导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环境执法人员安装河北移动执法APP并在实际执法工作中进行使用;针对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及华航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渗坑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重点关注,积极响应和查处;对热点网格内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格查处。
开展各县(市、区)环境执法交叉行动,进一步查处违法企业,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配合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我市根据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廊坊市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工作原则、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形式、检查范围以及工作要求,并在第一时间下发各县(市、区)环保局,要求其高度重视,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我市交叉执法检查组。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专项环境执法行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对市、县两级参加各轮专项行动的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为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强化督查,确保执法成效,我市环保局成立3个市级检查组,由廊坊市环境执法支队副科以上人员带队,同时成立11个县级交叉执法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执法检查组先后出动执法人员,通过督查、突击检查、晨查夜查、错时检查等多种方式,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点位)431家,罚款123.38万元,取缔关停违法企业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