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调查
2018年“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 系列推选展示活动全面启动
3月19日,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我市2018年“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系列推选展示活动已全面启动。为调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浓厚氛围,按照河北省“1+18”方案中《“最美蓝天卫士”推选活动方案》和《廊坊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宣传报道方案》部署要求,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在全市开展2018年“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系列推选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廊坊精神,政治素质过硬,遵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做出突出贡献和产生积极影响的各界人士。
3、在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中立足岗位、恪守职责、甘于奉献的模范人物。
4、在“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具备亮点突出、事例鲜活、感染力强的典型事迹。
5、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广泛传播环保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环保专家、环境新闻宣传、民间环保组织代表、环保志愿者、社会公众等各界人士。
6、在产业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污染源治理、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夙兴夜寐、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
7、在守护蓝天、全民参与“十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进酒店、进医院、进商场、进乡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人物。
评选对象要达到第1-2条基本标准,并符合第3-7条其中之一条。评选对象以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为主,事迹要具有典型性和传播性,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担当、共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10月—2018年3月30日)
各县(市、区)组织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系列评选活动,按照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
通过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微信,廊坊日报社,廊坊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活动前期宣传,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实名推荐身边的治霾先进人物,讲一讲发生在身边的感人故事,营造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推荐候选人(4月5日—4月9日)
各县(市、区)在积极发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遴选“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于4月5日下班前报市大气办。
第三阶段:推选“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4月10日—4月20日)
1、将“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候选人基本情况与主要事迹在廊坊环境保护局网站、微信平台进行集中展示并设置网络投票入口,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地址:www.lfhbj.gov.cn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廊坊环境保护
2、根据公众票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议结果,推选出4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60位“大美廊坊·蓝天卫士”,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授予“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大美廊坊·蓝天卫士”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阶段:推选“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之星”(4月21日—4月30日)
1、将4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基本情况与主要事迹在廊坊环境保护局网站、微信以及市内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展示,同时各县(市、区)也要组织好本地获奖人员事迹的媒体宣传,扩大影响力。并在廊坊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微信设置网络投票入口,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地址:www.lfhbj.gov.cn
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廊坊环境保护
2、根据公众票选、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评议结果,从4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中择优推选出1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之星”后对社会进行公布,并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颁发荣誉证书。由市大气办将我市10位“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之星”按排名顺序择优作为“美丽河北·最美蓝天卫士”侯选人报省参评。
第五阶段:集中宣传(5月1日—12月31日)
1、由市大气办、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市内重点媒体对“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系列评选结果进行集中宣传,颁奖表彰。
2、参与市委宣传部举办的主题宣传活动。
3、在廊坊新闻、廊坊零距离、廊坊日报、廊坊都市报、网易廊坊、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官网和微信平台等媒体进行专题宣传。
三、推荐程序
1、各县(市、区)大气办负责组织本县(市、区)人选推荐报送工作,并对推荐的先进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典型性强、政审合格。
2、各相关单位、驻廊高校、民间团体、企业等,经过本单位资格审核后,可直接上报市大气办。
3、市大气办负责受理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的推荐申请,并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2、推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推选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拉票刷票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有关候选人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大美廊坊·最美蓝天卫士”推荐评审表》、事迹材料、主要事迹及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个人工作或生活照片电子版2张、二寸免冠照片电子版1张。推荐评审表可在市环保局官网下载(www. lfhbj.gov.cn)。
4、事迹材料既要事迹突出,又要事例生动,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主要事迹要具体、明确、简洁,字数不超过200字。
5、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大气办,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00号廊坊市环境保护局301室。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ltxd@163.com。
联 系 人:
朱淑贞 电话: 2087605
卢艳丽 电话: 2056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