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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低保

中共廊坊市委 www.688365.com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03月29日 浏览量: 次
办理单位 市民政局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市民政局
办理时间 1至5月、9至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6、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指南

(2016年6月3日)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落实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15〕2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帮扶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实施精准帮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

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等几个核心关键环节,坚持精准帮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以增加帮扶对象收入为核心,统筹实施社保、医疗、教育、就业、农业产业、社会帮扶等工程,坚持走出一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的精准帮扶之路,全力推动农村帮扶对象增收致富。

(二)总体目标

以农村低保对象的兜底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为主要内容,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措施精准、帮扶成效精准,实现农村低保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实现稳步增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率显著降低,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实行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不断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连续性。

——坚持精准帮扶。落实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按照一户一策原则济困、扶危、救急、帮难。

——坚持群众主体。引导帮扶对象自力更生,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二、夯实精准帮扶工作基础

(一)明确帮扶对象。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和低保“两线合一”的要求,把现行农村低保标准确定为县级精准帮扶标准线,帮扶对象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

(二)完善帮扶档案。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到6月底,由各地民政部门(扶贫办)牵头,统计等相关部门配合,对辖区内所有帮扶对象逐户开展摸底调查,详细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构成、经济收入来源、子女教育、致贫原因以及帮扶需求等情况。要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本台账、一个对子、一套方案。

(三)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精准帮扶信息管理平台,将农村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帮扶成效录入系统,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实现市、县、乡三级纵向互通、各相关部门横向互联。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加强精准帮扶工作的监测调查与数据统计分析,进一步强化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日常跟踪监测。

三、实施精准帮扶六大专项行动

(一)实施社保兜底帮扶行动。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兜底帮扶的有效防线,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快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农村低保有进有出。全面落实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

农村人均消费支出指数和物价水平,及时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始终位居全省前列。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一对一”定向关爱帮扶水平。健全急难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救助。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市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扶行动。坚持把医疗综合帮扶作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关键之举,积极推进实施医疗综合帮扶计划,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日常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四重医疗保障为主,疾病应急救助、社会捐助、慈善帮扶和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为辅,逐步建立和完善资源整合、制度衔接的医疗综合帮扶和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建立并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直接救助;对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家

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重点救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

(三)实施教育帮扶行动。坚持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困难家庭学生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对帮扶对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予以补助,对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免除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予以资助。对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帮扶对象家庭学生,给予助学资助直至完成学业。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现帮扶对象就读高校的学生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扶贫办

(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并增设农业技术课程。充分利用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培养和培训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加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帮扶对象的创业就业能力,确保帮扶对象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逐步实现依靠劳动技能致富增收。建立帮扶

对象劳动力信息台账,根据劳动力技能状况和就业意愿,分类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和就业创业帮扶指导。大力支持帮扶对象参与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积极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就业名额适当向帮扶对象倾斜。适时举办面向帮扶对象的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为帮扶对象尽可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发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作用,调查收集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帮扶对象家庭的剩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引导和支持乡镇民营企业、农村产业龙头项目向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工作岗位,对帮扶对象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加大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对自主创业的帮扶对象优先提供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指导、项目支持等服务,依靠自主就业、创业实现稳定增收。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扶贫办

(五)实施产业帮扶行动。坚持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引导帮扶对象积极参与农村富民产业的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帮扶对象做到特色产业项目和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积极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吸纳和带动帮扶对象家庭增收致富。统筹涉农资金,重点培育支持帮扶对象家庭发展特色养殖业、林果业、绿色蔬菜种植业、特色

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企业与帮扶对象建立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保障帮扶对象在产业发展中获取稳定的收益。解决好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增强基础设施保障。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产业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廊坊供电公司

(六)实施社会帮扶行动。全面统筹社会各界帮扶资源,着力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帮扶”工作格局。完善“1+1”结对帮扶机制,广泛动员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广大民营企业、驻廊各部队与帮扶对象建立“1+1”帮扶对子,通过资金、技术、项目、教育、招聘、投资等多种帮扶措施,对帮扶对象进行精准帮扶。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四、强化精准帮扶的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帮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程,需要统筹调动各方力量。要全面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实行“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村级到户”的落实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精准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任务,统筹各部门及社会各界资源,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集中精力抓好精准帮扶工作。市、县两级要调整

加强扶贫领导小组。市级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市委、政府、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各地也要按照市级领导组织设置,进行相应调整。要确保做到“四个纳入”,即将精准帮扶工作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目标、帮扶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二)强化工作机构。建立与当前精准帮扶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市、县两级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齐人员,挂牌办公。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本着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由主管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并至少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延伸精准帮扶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保障。

(三)强化部门责任。市扶贫办在市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精准帮扶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导落实、情况汇总等;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履职尽责。牵头单位对分工任务负总责,及时推进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帮扶措施中属于制度建设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

属于政策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以上六项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要在2016年7月底前出台正式实施方案。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精准帮扶。各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帮扶行动,要按标准优先足额安排。县级财政要根据辖区帮扶对象底数,做好年度精准帮扶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

(五)强化督导考核。市扶贫领导小组要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及各相关部门精准帮扶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做到年初有计划、有部署,年中有跟踪、有督导,年底有总结、有典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将精准帮扶工作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对精准帮扶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精准帮扶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缓慢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