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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2018年至2020年河北省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2018年04月26日 浏览量: 次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各统筹地区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鼓励企业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功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企业享受补贴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至2020年,河北省将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现“两个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主体全覆盖。重点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为企业脱困升级、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根据实施方案,在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基金管理规范的统筹地区,要制定援企稳岗政策落实计划,重点支持承担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的企业。基金支付能力不足1年的统筹地区要主动申请地方财政支持,确保适度开展稳岗补贴工作。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对基金支付能力不足、去产能职工数量多、就业岗位偏少的统筹地区给予支持。

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人社部门要积极主动联系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及早摸清去产能企业、治理大气污染企业、对当地经济与就业有重大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职工安置情况,进一步聚焦去产能任务较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适当扩大统筹地区享受援企稳岗政策的企业范围,适度提高补贴比例,适当增加补贴期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