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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办协调市三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严肃处罚21件企业和施工工地违法违规问题
为落实市领导对近期大气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确保5月“退十”, 5月12日下午,市大气办针对近期发现的被通报的污染问题处理不到位、不严肃问题,紧急约谈市三区(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市直三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严肃处罚传达“一问责八清理”要求,严肃提出依法重罚近期21件企业和施工工地违法违规问题。
会上,市大气办对5月10日以来通报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逐一点评并提出依法处理意见,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所通报问题重新调查、重新核实、重新处理,对工程施工方严格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对监管人员、监管部门担当不够、尽责不够、不能严肃执法的,将移交市纪委实施问责,严肃处理。5月10日至12日上午,市大气办巡查发现市三区及市建设局污染源问题21处,其中土方施工无抑尘问题13处,渣土清运无抑尘措施1处,建筑垃圾清运无抑尘措施1处,餐饮油烟问题3处,杂草焚烧1处,露天焚烧垃圾1处,涉VOCs问题1处。
市建设局负责处罚整改的问题3个
上善颐园小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建筑垃圾与裸土堆放未苫盖;广阳区新华路北延工程清运渣土无抑尘措施;古县路西延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
针对上善颐园小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建筑垃圾与裸土堆放未苫盖问题,经核查为上善怡园含芳苑东侧南尖塔规划公园地块儿,拆迁后一直被施工现场围墙围合,近期园林局准备动工,拆除占用其红线围墙、清理原地表拆迁垃圾及建筑垃圾。市建设局已约谈上善颐园项目负责人,责令严格采取抑尘措施,湿法作业,并督导现场苫盖到位,封停非移动道路机械一台,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依法顶格处罚。
针对新华路北延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市建设局约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责令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采取抑尘措施,保持湿法作业。并对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顶格十万处罚。
针对古县路西延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市建设局约谈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责令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采取抑尘措施,保持湿法作业。并对石家庄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顶格十万处罚。施工现场排放不符合标准的挖掘机已清除施工现场。
廊坊开发区负责处罚整改的问题8个
金源道西延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问题;润泽大数据工程清运建筑垃圾无抑尘措施,道路积尘严重;天地凤凰城北侧无名沙石料厂施工,现场扬尘严重;橙桔路修路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京东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扬尘严重,工地内主要道路未撒水扬尘严重,出入口道路积尘严重;银河路与凤仪道交口西行100米“大院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开启,油烟直排;青果路与凤仪道交口东四百米路南“中国兰州拉面”饭店露天烧烤,油烟直排;东方大学城荣盛花语城项目工地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渣土车车身未冲洗带泥上路。
针对金源道西延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廊坊开发区住建局责令金源道西延工程总承包单位廊坊市双龙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七个100%”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及复工申请报市大气办,待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针对橙桔路修路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的问题,开发区住建局责令橙桔路总承包单位廊坊市长城道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停工整改,对施工现场“七个100%”防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及复工申请报市大气办,待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针对东方大学城荣盛花语城项目工地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渣土车车身未冲洗带泥上路的问题,廊坊开发区住建局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系统》的相关规定,对河北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经理处以记5分的行政处罚。
针对润泽大数据工程,清运建筑垃圾无抑尘措施,道路积尘严重的问题,渣土运输车辆未密闭,违反《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运输渣土、砂石、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当密闭,物料不得沿途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廊坊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件》第八十五条规定,对该施工单位处罚人民币5000元。
针对天地凤凰城北侧无名沙石料厂施工,现场扬尘严重的问题,开发区云鹏道办事处已经责令该沙石料厂关停取缔。
针对京东工程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工地内主要道路未洒水扬尘严重,出入口道路积尘严重的问题,廊坊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已责令该施工工地停工整改。
针对青果路与凤仪道交口东四百米路南“中国兰州拉面”饭店露天烧烤,油烟直排的问题,廊坊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将烧烤车挪到室内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针对银河路与凤仪道交口西行100米“大院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开启,油烟直排的问题,廊坊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责令该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
广阳区负责处罚整改的问题5个
西环路与京廊路交口西南侧无名土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渣土车未冲洗上路,车身带泥;北甸村西口落叶杂草焚烧;万庄华熙公馆北侧露天焚烧垃圾;廊万路金郎印刷制版有限公司未落实高温错峰生产要求;爱德堡医院内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
针对西环路与京廊路交口西南侧,无名土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渣土车未冲洗上路,车身带泥的问题,万庄镇工作人员接到通报后,连夜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处置。因为该处为当地村民经营的一处料场,存有部分土方,巡查组发现时正在装载土方外运。工作人员立即责令料场停止土方装载及外运等一切作业,要求进行整改。目前,该处料场已停工整改。
针对北甸村西口落叶杂草焚烧的问题,南尖塔镇工作人员接到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工作人员与村街干部合力扑救,该处火点已被及时扑灭。现场未发现施火者。要求属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万庄华熙公馆北侧露天焚烧垃圾的问题,万庄镇工作人员接到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过工作人员与村街干部合力扑救,该处火点已被及时扑灭,并对存余垃圾进行了清理,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要求属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廊万路金郎印刷制版有限公司未落实高温错峰生产要求的问题,接到通报后,广阳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置,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将工人撤离,车间锁闭。随后,爱民东主管环保的同志对金朗印刷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该负责人当场承诺,以后将严格按照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生产时规范生产,停产时停产到位。
针对爱德堡医院内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南尖塔镇工作人员接到通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实处置。经查,此处施工是爱德堡医院下水管道维修土方挖掘,工作人员当即责令施工方进行湿法作业,并对裸露土方进行苫盖,目前已整改完毕。并积极协调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对该处违规施工问题进行处置。
5月13日上午,广阳区政府办对在大气污染治理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万庄镇、南尖塔镇相关责任主管副职进行集中约谈。在约谈过程中,区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首先传达了市大气办有关通知要求和区领导指示精神,强调要按照《市大气办控污打违新举措》要求,发现问题一律顶格处罚。随后,万庄镇和南尖塔镇分管负责同志针对辖区出现露天焚烧和扬尘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和深刻反省,不仅认真分析了问题产生原因,而且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表态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制度,全面加强禁烧、抑尘监管力度,不折不扣做好禁烧、抑尘等各项工作。最后,区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对万庄镇和南尖塔镇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南尖塔镇、万庄镇要清醒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属地责任,把环保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折不扣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二是重视问题整改。在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要再次进行系统梳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盯住不放要结果,对辖区内污染源问题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台账,高标准迅速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辖区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安次区负责处罚整改的问题5个
东冠逸品龙湾小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富康道与龙腾路交口东侧无名市场内,阿龙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清洗,油烟排放严重;永华道观音院东南侧围挡内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富余道首开国风悦都A区南侧200米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龙泽路木材交易市场内南侧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渣土车车身未冲洗带泥上路。
针对东冠逸品龙湾小区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现已加装雾炮抑尘设施,同时由安次区建设局对浙江东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问题立案查处,待执法程序走完后进行处罚。
针对永华道观音院东南侧围挡内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接到通报后,银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找到该项目负责人王文岩调查协调,经查此地为原首站小区,现更名为南屏小区,自2014年7月份开始由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工建设。该项目除配套设施外其余建设已竣工,但是项目还未进行项目验收,未移交。该小区属问题楼盘,配套设施不齐全,购房居民多次上访,因此正在对其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及马路便道进行铺设修复。经过督导,现已勒令工地停工。并督促工人对厂区内的土方、裸露土地苫盖完毕,并要求公司负责人及时购进雾炮车喷淋。对此问题的发生,已由区大气办对银河南路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银河南路办事处对包居领导、社区书记、网格员进行约谈并全单位通告批评。
针对富康道与龙腾路交口东侧无名市场内,阿龙烧烤油烟净化设施未清洗,油烟排放严重的问题,龙河高新区立即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对该业主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取缔室外露天烧烤摊点。并对西孟村村党支部书记李中东进行了约谈。
首开国风悦都A区南侧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和龙泽路木材交易市场内南侧土方施工无抑尘措施的问题,实为“安次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月”活动中,宏泰公司市政部门正在清运建筑垃圾,宏泰公司市政部门责任人常立华、张学宝未按要求采取抑尘措施,造成上述两地块土方扬尘严重。高新区管委会立即将此次发现的问题向宏泰公司进行通报,并即刻约谈常立华、张学宝两位责任人,对二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处罚款5000元,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园区主管领导对园区网格员杨兰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