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部分线上业务的公告
201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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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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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根据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双贯标”和省住建厅建设统一业务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18年6月1日上线新一代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为确保新一代信息系统上线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在数据切割准备期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含银行网点)暂停部分线上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自2018年5月21日—5月31日暂停办理线上业务(线下可受理接件)。计划于6月1日恢复线上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2018年5月18日—5月31日暂停办理线上业务(线下可受理接件)。计划于6月1日恢复线上办理。
三、在线上业务暂停办理期间,不划扣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6月1日恢复业务办理后进行补扣。能正常足额补扣的,不属于贷款逾期,不会产生罚息和不良征信记录。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