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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助残脱贫
一、当前我市助残脱贫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575户,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24.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持证残疾人1230名,占全市建档立卡人口总数的20.12%。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40%以上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说,我市现有的贫困人口中,残疾人占比较大,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攻坚任务重,是扶贫攻坚战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六大专项行动,将实施“助残脱贫行动”作为重点行动之一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市残联党组高度重视助残脱贫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明确目标,精心部署,立足残联实际,研究制定了“助残脱贫十项帮扶行动”。各县(市、区)残联主动作为,快速反应,制定具体方案,摸清底数,迅速开展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工作落实,在研究制定残疾人产业帮扶项目、残疾人兜底保障制度、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等政策时,更加务实、精准、有效。
在具体工作中,着力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助残脱贫与省定专项扶贫工作相结合。《河北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到2020年,稳定实现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有效扩大,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为推动实现这一目标,市残联努力配合民政部门落实好社保救助、特困供养救助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主动配合教育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安置好未入学适龄贫困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联合人社部门,开展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
二是助残脱贫与残疾人特殊需求相结合。通过组织基层残联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走访调查,对残疾人反映的特殊需求和困难,诸如应急救助、托养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辅具适配、康复服务等实际需求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努力做到市残联所“做”为贫困残疾人真正所“需”。
三是助残脱贫与各地探索创新相结合。各地在开展助残脱贫工作中,探索创新出一些好做法、好经验。比如,三河市、固安县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在市级标准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提高;三河市还新建了残疾人康复和托养中心,对满足农村残疾人康复托养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霸州市安排专项资金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开展养羊帮扶项目;香河县为建档立卡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次区率先为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全部免费安装有线数字电视。这些工作,为全市助残脱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助残脱贫与各项残疾人工作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整合残疾人工作各类资源,统筹推进助残脱贫行动。比如,结合农村残疾人产业帮扶工作,把有劳动意愿并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优先予以扶持;结合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优先提供改造服务;结合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对有康复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实现康复服务全覆盖。
二、助残脱贫相关帮扶政策
1、考入高等院校贫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政策。资助对象为纳入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低保范围的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廊坊市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标准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研究生每人6000元,本科生每人5000元,大专生每人3000元;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每人3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大专生每人2000元。申请程序:残疾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入学证明、建档立卡证明等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2、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照护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廊坊市常住户籍,低保家庭中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发放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5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各县(市、区)可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提标扩面。简要申请流程:申请人或其他监护人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残联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残疾人证信息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其他信息审核确定后发放补贴资金。
3、国家、省级聋儿免费安装电子耳蜗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具有廊坊市户籍,年龄在1-17岁(不满18周岁)的中、重度听障儿童,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资助标准为免费为每名受助儿童提供1套人工耳蜗产品,并提供10个月的康复训练服务。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填写申请材料,县、市、省残联依次进行初筛、复筛、确定安排手术等程序。
4、市级人工耳蜗术后补贴政策。救助对象为具有廊坊市户籍,0-7周岁自费完成人工耳蜗手术的听障儿童。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贴10万元(安装耳蜗费用低于10万元的实报实销)。申请人可携带户口簿、手术票据、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
5、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政策。改造对象为具有廊坊市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具有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的家庭优先。根据残疾类别和等级进行改造。一般按照肢体残疾人5000元/户、其他类残疾人3500元/户的标准进行改造。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贫困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申请。
三、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
今年助残脱贫工作,重点开展“十项帮扶行动”,具体是:
1、助残脱贫产业帮扶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司+残疾人户”模式,帮扶农村残疾人开展养鹅、养兔和种植皇菊项目。2018年农村残疾人养鹅、养兔、种植皇菊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已下发至各县(市、区)残联,扶持项目将优先落实到有种植养殖意愿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户。目前,养鹅项目完成招标工作,5月下旬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养兔、皇菊项目已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6月底7月初,雏鹅、种兔、皇菊苗将发放完毕,11月份开始产品回收。
2、就业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参加培训意愿、并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免费进行实用技术培训,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其他培训项目10月底完成。同时,积极开发“互联网+”、家庭手工业、辅助性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就业项目,帮助残疾人就业增收。
3、精准康复服务行动。联合卫计系统,利用家庭医生团队为建档立卡残疾人提供精准康复服务,6月底前提供一次康复服务,年内实现精准康复服务全覆盖。目前,已为275名有服务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提供了免费适配辅具、安装假肢矫形器、康复训练服务、发放精神病服药补贴等康复服务。
4、托养照料服务行动。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向残疾人托养服务寄宿制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及能够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的机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标准购买托养服务,对有托养服务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实现全覆盖。
5、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行动。为有改造需求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
6、残疾大学生救助行动。对当年考入高等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按相应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目前,已组织基层残联对今年有高考生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进行摸底统计,宣传资助政策。9份开始,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资助。
7、残疾人应急救助行动。对因病、因灾等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残疾人家庭,在享受相关救助政策后仍有困难的,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金救助,缓解其困难程度。目前,各县(市、区)残联已开始受理残疾人申请,待资金到位后予以救助。
8、有线数字电视免费安装行动。对持证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免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并免收年度基本收视维护费。目前,安次区已率先开展安装工作,其他地区也在努力推进。
9、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帮扶行动。鼓励各县(市、区)为建档立卡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养老补充商业保险,减轻意外伤害事件对残疾人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
10、开展慈善志愿帮扶行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爱心企业为残疾人贫困户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目前,市残联党支部与中国银行廊坊金光道支行开展“党建共建、结对帮扶”活动,对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开展经常性的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