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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大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社会化征缴

2018年05月28日 浏览量: 次
办理单位 大厂县人社局 信息维护责任单位 廊坊日报
办理时间 1至5月、9至12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6、7、8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指南

(记者 张欢)“真方便,在家里用手机就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了,一共用了不到一分钟时间,再也不用排队。”5月10日,在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镇岗子屯村,村民尹淑艳在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指导下,顺利完成全家人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今年,大厂回族自治县被确定为廊坊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征缴试点,在全市率先启动网上缴费,满足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保险缴费的需求。这也是该县继“人脸识别”认证工作之后,再次为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探索新的经验。

“居民使用微信扫描‘廊坊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公众号,随后输入自己的社保信息,选择缴纳档位,然后付款,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缴费。”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农保中心负责人刘万波介绍,大厂回族自治县作为廊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化征缴试点,今年4月25日起参保居民采用微信缴费。5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微信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为河北省首个全面使用微信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地级市。

此外,大厂回族自治县还强化资源联动,优化参保环境,2016年起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2016年补贴标准为310元/人,2017年提高至620元/人,力争在“十三五”末提高至与现行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齐平。启动实施大龄低保人员缴费补贴政策,为上一年度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满12个月的大龄低保人员(45周岁—59周岁)每人每年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1000元,同时提高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参保人员代缴档次,由政府每人每年代缴100元提高至1000元,增加重残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