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
关于对《廊坊旅游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2号)精神,面提升我市旅游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市领导批示,由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牵头制定《廊坊旅游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自2018年6月4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于6月18日前反馈至市旅游委。
电子邮件:lflyzf@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爱民东道2号
联系电话:0316-2135195
廊坊旅游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全面提升我市旅游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旅游供给和服务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我市旅游由速度向质量、由规模向效益、由产品向品牌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发展质量。
二、总体要求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质量提升。以解决制约廊坊旅游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旅游质量提升工程,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品品质,努力补齐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旅游质量全面提升。
注重市场需求,提高供给质量。深入研究游客需求,精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紧跟消费层级的不断提高,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高品质、有特色、多样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全面提高旅游有效供给和服务质量。
聚焦创新引领,助推质量强旅。把旅游质量与创新、改革、开放、融合联动推进,创新完善旅游标准质量体系,强化质量提升技术支撑,创新质量工作管理和推进机制,推动形成质量型增长、内涵式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旅游标准质量体系基本完善;旅游供给质量明显改善;旅游服务和管理质量显著提高;旅游市场规范有序;游客满意度稳步提升;“京津乐道 绿色廊坊”旅游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全市接待游客实现4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超过500亿元。
(一)旅游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廊坊旅游质量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旅游质量认证认可制度逐步健全,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
(二)旅游产品质量明显提升。旅游景区实现由规模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力争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1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8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区)1家,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三)旅游产业素质明显提升。旅游与相关产业深度融合,附加值不断提升,产业链逐步延长。旅游企业向精品化、品牌化发展,一批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进入全省旅游百强行列。
(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全市旅游公共服务顶层设计体系基本建立。以“旅游厕所革命”为示范工程,带动旅游交通、旅游咨询服务、旅游标识体系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在规模数量、体系要素、服务品质等方面实现全面提升。
(五)旅游行业管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行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旅游行业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明显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明显优化,游客满意度明显提高。
(六)旅游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标准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信誉意识深入人心,文明旅游观念逐步增强,旅游环境更加和谐。旅游竞争力不断增强,旅游综合效益显著提高,旅游总收入相对于GDP 比重达到9.5%。
四、实施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一)旅游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景区建设质量。全面提高4A级和3A级景区建设质量,增强廊坊旅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美誉度。积极推进中信国安第一城景区进行国家5A级景区创建,支持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村、河北大城·中国红木城、梦东方·未来世界、大厂影视小镇等景区提档升级,列入4A级景区创建计划。
2.培育休闲旅游精品。围绕“京津冀休闲目的地”的定位,强化“影视文创、乡村休闲、温泉养生、骑行竞技”四大品牌,打造“廊坊运河风情体验区、廊坊永定河田园观光区、廊坊洼淀生活休闲区”三大特色旅游主题区。
3.建设都市旅游精品。丰富休闲创意、时尚购物等旅游新业态,建成一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和一批特色旅游小镇;依托郊野公园、都市农庄、城郊村落等,建设高品质环城游憩带,打造城市居民“1小时休闲圈”。
4.培育精品旅游线路。依托我市三大特色旅游主题区,推出运河风情体验之旅、民族文化交流之旅、工业科技考察之旅、永定河田园休闲之旅、永定河人文艺术之旅及洼淀生活休闲精品线路。
(二)乡村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1.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进一步完善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覆盖乡村旅游产品、乡村旅游业态等内容的标准体系,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乡村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高标准打造6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2.打造乡村旅游产品品牌。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深化文化内涵,通过乡村旅游创客大赛、民宿大赛、金牌农家乐评选等载体,按照“乡村旅游+”模式,积极培育一批乡村生活体验、生态观光、农业休闲、美食购物等乡村旅游特色新业态,着力在提升旅游功能和服务品质上下功夫,打造在京津冀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
3.提升乡村旅游产业质量。加强景村共建,以全市A级景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为抓手,推进景村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会展农业、观光农业、科技农业和创意农业等,积极培育和打造现代农庄、田园综合体等现代农业新业态,进一步推动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乡村旅游产业的质量和效益。
4.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以提升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为重点,大力实施乡村旅游培训,实现全覆盖。针对经营理念、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礼仪与标准、经营管理等内容,分类开展培训。组织星级饭店与乡村旅游经营实体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着力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素质。
(三)旅游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1.丰富廊坊旅游品牌体系。积极培育会奖旅游、家具购物、研学体验等特色品牌,推出霸州胜芳、大厂影视、大城葫芦等特色小镇。整合三大特色主题旅游区旅游资源,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开发更富市场吸引力的旅游产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开展“廊坊人游廊坊”活动,打造我市全域旅游品牌。灵活运用廊坊旅游形象宣传片、旅游推介片、《乐道廊坊》旅游微电影、城市形象主题歌等情感营销媒介;征集廊坊旅游吉祥物,开发制作以吉祥物为主题的系列旅游产品,全面推向市民和游客市场;制作推出旅游系列丛书、宣传册、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
2.加强品牌整体宣传营销。运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新闻30分》、河北电视台、廊坊电视台、《中国旅游报》、《中国国家旅游》杂志、《廊坊日报》、旅游纪念品等传统营销手段进行营销推广;充分利用环京津新闻网、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微博等新媒体开展互动式、体验型旅游宣传;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国内外大型旅游展会活动。精心打造风筝节、京津冀大庙会等旅游节庆活动,结合媒体报道造势,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力,实现“以节促旅”。
3.完善品牌创新激励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致力于旅游品牌建设,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廊坊旅游品牌营销作出巨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宣传报道;对旅游企业策划推出的廊坊旅游热门线路和特色产品品牌给予宣传推介;对成功创建廊坊知名品牌、河北知名品牌、全国知名品牌的旅游企业,给予宣传报道并进行经验推广。
(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持续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扎实开展“旅游厕所革命”新3年行动计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推进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旅游厕所A级认定,设置统一标识系统。加快第三卫生间建设步伐,力争在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全覆盖。提高女性厕位比例,着力体现人文关怀。继续壮大旅游厕所开放联盟,探索以商养厕新模式,开发旅游厕所电子地图,逐步实现旅游厕所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到2020年底,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00座,实现主要旅游线路、旅游步行街区、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
2.构建“自由乐享”自助游服务体系。推动我市旅游交通提档升级,提高通景公路的便捷性与通达性,提升旅游公路等级,加快通景公路环境改造,构建适应大众旅游时代和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推广使用河北自驾游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停车场、标识标牌等自驾游服务体系,建成2个标准化自驾车服务区和2个自驾车房车营地。
3.完善“综合便捷”游客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中心城区—旅游城镇—旅游景区(点)—服务驿站”旅游咨询集散服务体系,统一标准、标识,完善功能,形成覆盖广、人性化、无障碍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域内航空、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国省干道加油站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在全市新建4个标准化、示范性游客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推广使用河北游客服务中心标准。
4.建设“智慧智能”旅游信息化体系。根据省旅游委制定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进我市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充分应用旅游大数据,提升廊坊旅游数字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平台与智能移动终端结合,实现“一部手机游廊坊”。
(五)旅游商品质量提升工程
1.构建“购在廊坊”商品系列品牌体系。大力扶持旅游商品品牌建设,提高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水平,推出高附加值、具有浓郁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或土特产品,塑造“购在廊坊”系列旅游商品品牌。传承和弘扬老字号品牌,加大对文化创意旅游商品的开发力度。开展优秀旅游商品选评。
2.创新旅游商品质量提升激励机制。扶持大型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纪念品孵化基地、旅游商品创意园区和旅游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构建研发、生产、销售一体的购物旅游体系。支持旅游商品及包装设计的研发、推广,建立旅游商品质量创新与保护名录。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培育品牌化、系列化乡村旅游商品。积极推进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升级。
3.打造一批高品质购物旅游基地。完善金融、物流支持和配套设施建设,高标准打造一批城市特色购物街区。提升金钥匙家居、河北大城·中国红木城等购物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特色购物旅游基地。推动4A级以上景区规范建设旅游商品购物区,提高旅游购物比重。
(六)旅游企业质量提升工程
1.提升旅游企业质量水平。引入旅游企业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参照其他行业科学有效标准,制定员工标准化工作清单,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质量认证,鼓励旅游企业践行质量承诺,健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个认证”。
2.打造一批知名旅游企业。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国际知名旅游企业,推动我市旅游业向高端化、品牌化迈进。做强1家以上综合性大型旅游企业,做优10家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骨干旅游企业,做精20家特色化旅游企业,推动若干精品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进入全国旅游百强行列。
3.强化旅游企业质量管理。建立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发挥企业在质量和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严格实施旅游企业等级标准动态管理,鼓励旅游企业争创省级服务质量奖。严格执行重大旅游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建立企业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旅游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七)旅游行业管理质量提升工程
1.提高依法行政质量。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河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旅游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2.完善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标准宣传、执法监管、投诉处理、诚信建设、质量评价、信息发布等质量监管机制,健全市、县两级旅游质量综合监管体系,建立行业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专职质监员、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旅游质量监管网络,提升旅游质量监管水平。
3.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协调联动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协调重大旅游联合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各类旅游监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作用,提高旅游市场监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4.夯实旅游安全基础。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旅游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旅游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持续开展景区游客承载量控制和重点时段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建立与行业部门互联互通的全市旅游安全应急体系,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立旅游气象、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系统,建设区域旅游安全与应急救援基地。
5.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协会规约、自律、信息交流等功能,全面提升旅游质量意识,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促进旅游行业质量提升。
(八)旅游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1.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相互促进机制,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加强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的监测与评估。推动构建以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为核心的绿色旅游标准体系。
2.全域美化城乡环境。以促进城乡旅游环境改善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着力整治城镇、乡村和道路沿线旅游环境,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3.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全面落实《河北省旅游行业文明服务规范》、《河北省文明旅游导引》,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旅游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廊坊好导游、好游客”“文明旅游先进单位、文明景区和先进个人”选评,“青年文明号”创建等,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健康旅游、诚信旅游。
(九)旅游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建立与旅游质量强市相适应的教育体系和培训机制,全面实施旅游质量提升培训计划,开展旅游行业全员培训。加强旅游质量学科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旅游质量学术带头人和经营管理服务质量领军人才,建设一批旅游质量创新教育基地。建设旅游质量发展智库。
2.优化旅游人才政策。统筹旅游、人才等相关资金,加大对促进旅游发展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交流、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3.提高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搭建多样化人才引进平台,引进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旅游专家和急需人才及团队。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机构,有序承接旅游人才培养、评价、交流、激励等职能。运用旅游大数据平台,为用人主体和旅游人才双方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全市旅游质量提升提供决策咨询、科研评价、政策普及等专业化服务。
五、构建旅游质量标准体系
(一)突出标准引领作用
1.构建全市旅游质量标准体系。编制市、县两级《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衔接,覆盖旅游规划、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产品、旅游企业、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旅游质量标准体系。
2.完善旅游质量标准评价机制。建立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以环境、设施、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旅游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游客满意度测评、旅游市场调查等制度,定期发布调查报告,系统梳理游客和市场需求,统筹指导产业发展。
3.严格旅游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公开化的旅游质量准入和退出机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严格质量标准准入条件,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旅游质量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旅游经营服务者,予以取消等级、强制退出或依法取缔。
(二)打造高质量标准示范
1.创建一批旅游标准试点示范单位。以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旅游标准化体系、推动旅游标准化实施与评价为主要内容,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县和企业创建。力争创建2个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和5个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
2.树立一批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在旅行社、景区、饭店等领域中打造5家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培育若干旅游服务知名品牌,推动优秀旅游企业创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组织旅游专家和旅游标杆单位面向中小旅游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培训,为旅游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质量技术支撑。
(三)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1.创新旅游质量发展模式。充分利用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平台,推动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从景区向全域、从粗放向集约、从速度向效益、从产品到品牌、从数量到质量跨越,提高旅游产业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
2.创新质量信息服务机制。加快旅游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的旅游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旅游服务质量信息共享、快速传递、及时更新。建立旅游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用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及时的旅游质量信息。
3.强化质量提升技术支撑。推进车站、宾馆饭店、景区(点)、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4G网络覆盖。利用旅游大数据平台,实现游客、消费、景区、酒店等旅游要素信息,电信运营商、互联网、OTA等旅游信息,公安、交通、商务、卫生、气象等关联信息的汇集,实现数据的统一采集、集中存储、快速处理和应用共享。
六、建立健全推动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旅游质量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重大旅游质量问题。加强部门合作,构建多元共治、协同推进的旅游质量管理工作机制,为旅游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政策体系。市县两级要围绕旅游质量发展目标,加快制定旅游质量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促进旅游质量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大对旅游质量提升、公共服务、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全市旅游质量工作督导机制,切实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旅游质量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把旅游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地方旅游业深化改革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旅游质量发展成果,提升“京津乐道 绿色廊坊”旅游品牌形象。大力开展旅游质量标准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质量月、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旅游质量、诚信、责任意识。
各县(市、区)要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重点工作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廊坊旅游质量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附件1
廊坊旅游质量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实施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 |||
(一)旅游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 |||
1 | 推动中信国安第一城景区进行国家5A级景区创建;支持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村、河北大城·中国红木城、梦东方·未来世界、大厂影视小镇等景区提档升级,列入4A级景区创建计划。 | 市旅游委 | 相关县(市)政府 |
2 | 强化“影视文创、乡村休闲、温泉养生、骑行竞技”四大品牌以及“第什里风筝小镇、大城红木文化小镇、威武屯骑行小镇、别古庄核雕小镇、庄络亲子农场小镇”六个新兴旅游目的地建设 | 市旅游委 | 相关县(市、区)政府 |
3 | 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和一批特色旅游小镇;依托郊野公园等,建设高品质环城游憩带,打造城市居民“1小时休闲圈”。 | 市旅游委、市发改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4 | 推广我市“1146”旅游品牌体系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5 | 推出运河风情体验之旅、民族文化交流之旅、工业科技考察之旅、永定河田园休闲之旅、永定河人文艺术之旅及洼淀生活休闲精品线路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二)乡村旅游质量提升工程 | |||
6 | 高标准打造6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7 | 通过乡村旅游创客大赛、民宿大赛、金牌农家乐评选等载体,积极培育一批乡村生活体验、生态观光、农业休闲、美食购物等乡村旅游特色新业态,打造在京津冀具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品牌。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8 | 以全市A级景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为抓手,推进景村一体化发展。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9 |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会展农业、观光农业、科技农业和创意农业等,积极培育和打造现代农庄、田园综合体等现代农业新业态。 | 市农业局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财政局、市旅游委 |
10 | 实施乡村旅游培训,实施全覆盖,针对经营理念、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服务礼仪与标准、经营管理等内容分类开展培训。 | 市人社局、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相关部门 |
(三)旅游品牌质量提升工程 | |||
11 | 培育会奖旅游、家具购物、研学体验等特色品牌,推出霸州胜芳、大厂影视、大城葫芦等特色小镇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12 | 整合三大特色主题旅游区旅游资源,开展“廊坊市人游廊坊”活动,打造我市全域旅游品牌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13 | 征集廊坊旅游吉祥物,开发制作以吉祥物为主题的系列旅游产品 | 市旅游委 | ? |
14 | 精心打造风筝节、京津冀大庙会等旅游节庆活动 | 市旅游委 | 相关县(区)政府 |
15 | 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廊坊旅游品牌营销作出巨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宣传报道;对旅游企业策划推出的廊坊旅游热门线路和特色产品品牌给予宣传推介;对成功创建廊坊知名品牌、河北知名品牌、全国知名品牌的旅游企业,给予宣传报道并进行经验推广。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 |
(四)旅游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 |||
16 | 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新3年行动计划。壮大旅游厕所开放联盟。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17 | 加快通景公路环境改造,构建适应大众旅游时代和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 | 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18 | 构建“中心城区—旅游城镇—旅游景区(点)—服务驿站”旅游咨询集散服务体系,在全市新建4个标准化、示范性游客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19 | 推进域内航空、铁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国省干道加油站完善旅游服务功能。 | 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20 | 推广使用河北自驾游服务标准,建成2个标准化自驾车服务区和2个自驾车房车营地。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21 | 推进我市旅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平台与智能移动终端的结合,实现“一部手机游廊坊”。 | 市旅游委、市工信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五)旅游商品质量提升工程 | |||
22 | 推出高附加值、具有浓郁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或土特产品,塑造“购在廊坊”旅游商品品牌。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23 | 开展优秀旅游商品选评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24 | 扶持大型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旅游纪念品孵化基地、旅游商品创意园区和旅游商品交易中心建设。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25 | 支持旅游商品及包装设计的研发、推广,建立旅游商品质量创新与保护名录。积极推进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旅游购物消费升级。 | 市旅游委 | 市商务局 |
26 | 高标准打造一批城市特色购物街区。提升金钥匙家居、河北大城·中国红木城等购物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特色购物旅游基地。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27 | 推动4A级以上景区建设旅游商品购物区,开展乡村旅游“后备箱”计划,提高旅游购物比重。 | 市旅游委、市农业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六)旅游企业质量提升工程 | |||
28 | 引入旅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质量认证。 | 市旅游委 | 市质监局 |
29 | 做优10家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骨干旅游企业,做精20家特色化旅游企业,推动若干精品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进入全国旅游百强行列。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30 | 建立旅游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制,实施旅游企业等级标准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旅游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建立企业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实行旅游质量安全“一票否决”。 | 市旅游委、市工商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七)旅游行业管理质量提升工程 | |||
31 | 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制定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协调重大旅游联合执法行动。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编委办等市相关部门 |
32 | 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建立旅游安全应急平台和旅游气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系统,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建设区域旅游安全与应急救援基地。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相关部门 |
33 | 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制,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促进旅游行业质量提升。 | 市旅游委、市民政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八)旅游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
34 |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业发展相互促进机制,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市环保局、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35 | 推动构建绿色旅游标准体系。 | 市旅游委 | 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
36 | 整治城镇、乡村和道路沿线旅游环境。 | 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市美丽乡村办、市交通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37 | 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开展“廊坊好导游、好游客”“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先进景区和先进个人”“青年文明号”创建等。 | 市旅游委、市委宣传部、团市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九)旅游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程 | |||
38 | 实施旅游质量提升培训计划,开展旅游行业全员学习培训。 | 市人社局、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市相关部门 |
39 | 加强旅游质量学科体系建设,培育一批旅游质量学术带头人和旅游质量领军人才,建设一批旅游质量创新教育基地。 | 市教育局 | 市旅游委 |
二、构建旅游质量标准体系 | |||
(一)突出标准引领作用 | |||
40 | 编制市、县两级《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旅游质量标准体系。 | 市旅游委 | 市质监局 |
41 | 建立旅游质量评价体系。深化游客满意度测评、旅游市场调查等制度,定期发布调查报告。 | 市旅游委 | 市相关部门 |
42 | 建立完善旅游质量准入和退出机制。 | 市旅游委 | 市直相关部门 |
(二)打造高质量标准示范 | |||
43 | 力争创建2个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县和5个省级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打造5家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培育若干旅游服务知名品牌,推动优秀旅游企业创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市质监局 |
(三)激发质量创新活力 | |||
44 | 加快旅游质量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的旅游质量信息服务平台。 | 市旅游委、市工信局 | 各县(市、区)政府 |
45 | 推进车站、宾馆饭店、景区(点)、主要乡村旅游点等旅游区域4G网络覆盖。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三、建立健全推动机制 | |||
46 | 制定旅游质量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促进旅游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47 | 建立全市旅游质量工作督导机制,切实加大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旅游质量工作的督导检查。 | 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 |
48 | 开展旅游质量标准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质量月、品牌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旅游质量、诚信、责任意识。 | 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旅游委 | 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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