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服务
投资3亿美元以上、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无
所需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承诺表
2、 公司合同、章程
3、 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及资信证明(含公证认证文件)
5、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及委派书
6、 项目核准、用地(房)、环保证明文件及土地利用、节能环保情况申报
7、 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以上材料无特殊说明只需一份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初审
3、科长审核
4、主管局长审核
5、局长签批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1、商务局窗口
服务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00号第一实验中学行政楼210
联系电话:590212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交通路线:公交 7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备注
无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备案[ 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