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
我市积极开展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程
2月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省两办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下发了《河北省为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为落实此项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烈属、军属、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程,弘扬新时代拥军优属优良传统,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营造关爱军人、尊重功臣的浓厚社会氛围。
文件明确规定,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为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光荣牌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制作发放,乡(镇、街道)负责到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进行安装悬挂。光荣牌共四种,分别是光荣烈属、光荣军属、光荣之家和光荣退役军人之家。《办法》对光荣牌的制作标准、挂牌时限、挂牌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明确规定,凡军人、退役军人依法被判处刑罚的,被通缉的,凡缠访、闹访、集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其悬挂的光荣牌,由乡(镇、街道)责成村(社区)予以摘除。文件还明确规定,此项工作列入双拥模范城(县)考评内容,纳入军分区、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述职评议范围,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取消其双拥模范城(县)申报参评资格。
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展开此项工作。科学安排工作,为节省工作时间,各县(市、区)迅速开展登记摸底工作,组织县、乡、村等多方力量集中进行悬挂。积极建立动态机制,在精准识别的前提下,建立常态和动态管理机制,做到随发现、随登记、随悬挂。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随时对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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