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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

兵役登记是强制性义务 6月30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2018年04月28日 浏览量: 次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刘元琨 字体:

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6月30日前,廊坊户籍或在廊坊辖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男性青年必须进行兵役登记。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需担责影响征信。

据了解,凡是廊坊户籍或在廊坊辖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文化程度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根据本人意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兵役登记。往年已经登记的按规定进行核验。

6月30日前,符合登记条件的男性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按网页提示进行登记,也可到乡(镇、街道)、普通高等学校的兵役登记站,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普通高等学校的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往年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需前往提交《兵役登记证》。本人不能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或《兵役登记证》。

7月中旬前,兵役登记站将对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适龄青年名单逐一核查,督促没有参加登记或核验注册的青年完成有关手续。河北省内有关部门或单位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办理劳务输出、招生时,将查验符合兵役登记条件公民的兵役登记情况。对没有依法参加兵役登记或当年未核验注册的,必须进行登记或核验注册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7月31日前,由各乡镇(街、道)武装部、院校将《兵役登记证》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

值得注意的是,兵役登记是国家强制性义务,参军的第一步就是网上兵役登记,而暂不打算参军的适龄男性公民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和核验。

据介绍,兵役登记,主要是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也就是说,兵役登记后并非一定要去参军入伍。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我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

逃避或拒绝兵役登记的公民,既影响正常参军,还将受到行政性处罚。根据兵役法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上述条款规定处理。若是在战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