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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申请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办事指南

2017年06月16日 浏览量: 次 来源: 市残联 作者: 字体:

一、事项名称

申请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

二、办理依据

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冀残联字〔2012〕67号)

2、《河北省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冀残联字[2012]18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申请人工耳蜗家庭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上进行网上申请,同时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交纸质申请。

四、申请条件

1、年龄:1-6岁(未满7周岁)。资助条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

年龄:在满足1-6岁(未满7周岁)年龄段聋儿需求的基础上,年龄可放宽至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予以资助;资助数量:不超过资助总数的15%;资助条件: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

2、听力损失在重度聋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认识和适当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至少一年的康复训练。

4、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贫困家庭聋儿。

五、基本流程

1、提交申请:户口所在地残联负责按照救助条件对本地户籍申请救助聋儿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聋儿家长或监护人在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自愿提出申请(网上报名应同时向当地残联提交纸质申请)。

2、逐级审核通过后,等待安排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按照年度申请方案执行

八、咨询方式

1、网络公示: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

2、电话咨询:0316-211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