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方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对方违约,该如何维权?
市民李先生:我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了房屋总价款、定金以及违约金。我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定金,但是由于近期房价上涨,张某拒绝履行合同。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解答:《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合同义务。除此之外,你还可以主张违约金。(2)如果你不想再要房子,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或是支付违约金,具体是双倍返还定金还是支付违约金要看哪一个对你有利。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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