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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方面

买房遭遇限购,解除合同是否违约?

2018年03月23日 浏览量: 次 来源: 《廊坊日报》 作者: 记者 高原 字体:

市民李女士:我去年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等待贷款审批过程中,政府颁布限购令。因我不再具有购房资格,所购买的房屋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请问,如果我提出解除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您买房在前,政府限购令颁布在后,因限购政策的出台使您丧失购房资格,进而导致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该限购令的出台系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且任何一方对解除合同都没有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订立后,因发生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解除,任何一方无需承担责任。因此,您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