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
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公告
根据《河北省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廊坊行政区域内的各用人单位应在2016年7月1日至7月30日,到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201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廊坊开发区各用人单位到廊坊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年审。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年度审核的各用人单位,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接有关规定程序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咨询电话:2098938 15369673140
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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