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我省出台27条招商引资措施 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及相关领域
(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意见》。这是我省第一个系统性的招商引资文件,既有省级层面的优惠政策,也为各市县及我省各类开发区制定具体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意见围绕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打造对外合作支撑平台、确保外资政策落地落实等5个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
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方面,有4项措施。其中第一条措施提出,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及相关领域,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实行应放尽放、非禁即入;制定全省鼓励外商投资重点产业目录,引导外资积极投向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环境支撑区“三区一基地”建设;鼓励外资投向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集群以及环京津休闲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
鼓励外资投向重点领域的具体措施,还包括鼓励外资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河北创业发展,鼓励各地针对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制定吸引外资优惠政策。
降低外商投资企业成本方面,有7项具体优惠政策。具体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局制度,对列入省市重点建设计划的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全程领办、代办制,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给予奖励,对外商投资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对重大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外资项目用地等生产要素需求,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用工需求并提供培训服务。
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有7项措施。分别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统一的内外资企业审批标准,让外资企业同等享受产业扶持政策,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依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
打造对外合作支撑平台。结合我省实际,意见提出打造5个对外合作的支撑平台:打造雄安新区开放发展先行区,借势冬奥培育开放合作新引擎,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增强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聚集外资能力,完善面向重点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促进网络。
确保外资政策落地落实。意见提出4条具体保障措施: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落地推进机制,健全完善外商投诉处理机制,强化对利用外资工作的考核奖惩。
意见指出,要抓住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是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一带一路”建设、2022冬奥会等我省发展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允许出台招商引资政策的契机,做好利用外资顶层设计,推动我省招商引资出现新一轮高潮。
转自《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