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方面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不按期交房该如何解决?
问题:2012年,我和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详细约定了房屋面积、价款、付款方式和交付时间。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于2014年10月15日交房,但至今开发商仍无法交付。据了解,开发商至今也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基于合同无效,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将已经收取的购房款及时返还给您,并要求其赔偿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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